2009年南京審計學院招生章程(江蘇省外)
2009-05-31 08:54:52南京審計學院
學校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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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審計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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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部委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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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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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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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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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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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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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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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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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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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校區(qū):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qū)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號,郵政編碼:211815
莫愁校區(qū):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qū)北圩路77號,郵政編碼:21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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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錄取規(guī)則:
1、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
2、外語語種要求:英語。
3、身體健康狀況要求:符合教育部體檢標準。
4、錄取具體方式:
A、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 依此類推;
B、對于進檔考生,按“分數(shù)優(yōu)先,遵循專業(yè)志愿”原則錄取,即在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專業(yè)志愿先后進行錄取。同分情況下,按語文、數(shù)學、外語三門課總分排序;
C、第一專業(yè)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yè)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yè)志愿投檔,依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yè)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yè),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D、對外漢語專業(yè)要求英語成績不低于90分、口試成績不低于“良”、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55米、女生不低于1.50米、不招口吃及有語言障礙者,有良好的普通話基礎;英語專業(yè)要求英語成績不低于100分、口試成績不低于“優(yōu)”、普通話標準、無口吃現(xiàn)象;國際經(jīng)濟與貿(mào)易專業(yè)要求英語成績不低于90分、口試成績不低于“良”;工程管理、數(shù)學與應用數(shù)學、統(tǒng)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電子商務專業(yè)要求數(shù)學成績較好。
5、我校對錄取在會計學院專業(yè)(會計學、財務管理)、經(jīng)濟學院專業(yè)(經(jīng)濟學、國際經(jīng)濟與貿(mào)易、財政學、稅務)、金融學院專業(yè)(金融學、保險、信用管理、投資學)、管理學院專業(yè)(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的學生在所在學院內進行統(tǒng)一培養(yǎng),二年級末學習成績(積分點)在所在學院排名前50%的學生可在所在學院專業(yè)內自主選擇專業(yè)。
二、獎助措施:
1、我院設有近500個勤工助學固定崗位,按120-350元/月/人的標準發(fā)放。
2、特困生按60-150元/月/人的標準給予生活補助。
3、突發(fā)事件致貧按100—500元/人的標準給予臨時補助。
4、我院設有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5000、2500、1500、800元/年/人)、單項獎(400、200元/項/人)、審計之光教育獎(1000元/年/人)、愛心教育獎(1000元/年/人),學生獎學金獲獎面為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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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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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025-5831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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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25-5831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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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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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網(wǎng)址:www.n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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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招生負責人: 學校負責人: (學校公章)
200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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