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海南高考加分政策
2010-07-20 16:50:45高考網(wǎng)
海南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正式出臺。辦法中規(guī)定,今年共有四大類考生可獲得高考加分,如同一考生如符合享受多項增加分數(shù)投檔條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最高分值不超過20分。具體政策中國教育在線高考頻道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報考省內、省外學校可增加20分投檔
1.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fā)〔2000〕28號)和《教育部關于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基〔2001〕1號)評選獲得省級優(yōu)秀學生稱號的應屆考生。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的應屆考生。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qū)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應屆考生。
4.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的應屆考生。
5.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的應屆考生。
6.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且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應屆考生。
7.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8.少數(shù)民族聚居地區(qū)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報考省內、省外學�?稍黾�10分投檔
1.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士兵。
2.歸僑、歸僑子女和華僑子女。
3.臺灣省籍考生。
4.烈士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報考省內學校時可增加20分投檔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教育部主辦的美術、音樂(聲樂、器樂、舞蹈)、書法、節(jié)目主持人比賽獲個人作品、單項比賽三等獎(含)以上的應屆考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報考省內學校時可增加10分投檔
1.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省教育廳組織或參與組織的美術、音樂(聲樂、器樂、舞蹈)、書法、節(jié)目主持人比賽獲個人作品、單項比賽二等獎(含)以上的應屆考生;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省教育廳組織或參與組織的體育競賽(不含少年賽)獲單項前五名的隊員或集體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并同時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或達到二級運動員比賽成績標準的應屆考生(獲鐵餅、鉛球、標槍、全能單項前三名的隊員,對是否同時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不作要求);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評為省級優(yōu)秀學生干部的應屆考生;
4.駐西沙部隊半年以上且到高考報名時仍在西沙部隊工作的官兵子女;
5.農(nóng)村人口獨生子女和二女結扎戶考生;
6.本人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戶籍在三亞、五指山、東方市和少數(shù)民族自治縣、少數(shù)民族聚居鎮(zhèn),且在這些地區(qū)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同時在這些地區(qū)的市縣報考的考生,以及少數(shù)民族聚居地區(qū)的省屬中學少數(shù)民族考生。
同一考生如符合享受多項增加分數(shù)投檔條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最高分值不超過20分。
考生享受政策照顧的分數(shù)僅限在投檔時使用,在錄取時是否使用,由招生學校自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