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學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2-05-22 15:23:56西安工程大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做好西安工程大學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guī)范招生行為,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西安工程大學是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是陜西省教育廳。國標代碼:10709。
第三條西安工程大學簡介:
西安工程大學是一所以紡織服裝為特色的高等學校。其前身為1912年創(chuàng)辦的北京高等工業(yè)專門學校機織科。1978年成立西北紡織工學院,隸屬原紡織工業(yè)部。2006年2月,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西安工程大學。學校辦學歷史悠久,歷經近百年的發(fā)展,已成為一所以工為主,紡織服裝為特色,工、理、文、管、經、法、教等多科性特色鮮明的高校。
學�,F有金花、臨潼兩個校區(qū)。設有15個教學單位。各類在校學生2萬余人�,F有教職工1701人,有中國工程院院士和大批專家、學者、教授組成的教學、科研隊伍。
學�,F有本科專業(yè)54個,其中國家級特色專業(yè)建設點4個,省級特色專業(yè)建設點7個。學校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首批批準的學士、碩士學位授權單位,現有聯合培養(yǎng)博士點1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0個,49個二級學科碩士點,工程碩士專業(yè)領域11個,省級重點學科2個。
第四條辦學地點:
金花校區(qū):西安市金花南路19號郵編:710048
臨潼校區(qū):西安市臨潼區(qū)陜鼓大道58號郵編:710600
第五條辦學層次: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職(�?�)。
第六條西安工程大學成立由主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學校設有招生就業(yè)工作處,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具體事務。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校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和辦學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制定年度招生計劃和分省分專業(yè)招生來源計劃。經教育部、陜西省教育廳批準,西安工程大學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5410名,其中本科4850名,高職(�?疲�560名。具體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的數量為準。
第三章錄取規(guī)則
第八條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九條英語專業(yè)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yè)原則上只招英語語種考生,限招少量日語、俄語、德語語種考生。
第十條各專業(yè)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條考生報考時應根據自身健康狀況,參照《西安工程大學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見附件)的要求慎重填報專業(yè)志愿。錄取后身體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報請考生所在省級招生委員會批準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十二條相關科目要求:對統(tǒng)考科目單科成績無具體要求。
第十三條加試要求:所有專業(yè)入學后無需加試。
第十四條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數級差:所有專業(yè)均無級差要求。
第十五條加分考生處理辦法:認可各省級招辦制定的高考加分優(yōu)惠政策,以考生投檔成績進行排隊。
第十六條進檔考生專業(yè)確定辦法: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錄取專業(yè)。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以相關科目成績和外語成績等作為錄取參考。內蒙古考生按照“專業(yè)志愿清”原則確定錄取專業(yè)。
第十七條藝術專業(yè)調檔排序方案:
1.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合格,統(tǒng)考專業(yè)課成績和�?紝I(yè)課成績均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yè)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則,結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計劃數,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
各專業(yè)具體錄取原則如下:
�。�1)藝術設計、美術學、攝影、動畫、工業(yè)設計、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專業(yè):
[文化課成績(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紝I(yè)課成績(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綜合總分,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
�。�2)表演專業(yè):按照�?紝I(yè)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3)錄音藝術專業(yè):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4)服裝設計、藝術設計和裝潢藝術設計高職(�?�)專業(yè):按照專業(yè)課統(tǒng)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2.若省級招辦有具體規(guī)定的,以省級招辦規(guī)定為準。
第十八條高職(專科)的國際商務、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yè)只錄取有專業(yè)志愿的考生,不錄取調劑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條調檔比例:根據考生志愿,理工、文史類專業(yè)原則上按招生計劃的120%比例調檔,具體投檔比例以各省級招辦的規(guī)定為準;藝術類專業(yè)投檔比例以各省級招辦的規(guī)定為準。
第二十條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jiān)督。
第四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學校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本科學費標準:
文、法、財經類專業(yè)為3500元/人·年;理工、外語類專業(yè)為4500元/人·年;藝術類專業(yè)為9000元/人·年,其中表演(服裝設計與表演方向)、表演(形象設計與策劃方向)、播音與主持藝術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yè)為11000元/人·年。
高職(�?疲⿲W費標準:
文史、理工類專業(yè)為5500元/人·年;藝術類專業(yè)9000元/人·年。根據陜西省物價局、陜西省教育廳陜價費[2003]39號文件,國際商務專業(yè)學費標準為12000元/人·年。
住宿費標準:根據住宿條件不同分為650元/人·年、800元/人·年、1100元/人·年三個檔次。
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物價部門的最新批復為準。
第五章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為鼓勵優(yōu)秀學生更好地完成學業(yè),同時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學校建立了以“勤工助學為主導、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獎、貸、勤、補、減’五位一體,校院兩級聯動助學”的資助體系。
第二十二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同時學校還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積極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人數的比例占在校學生總人數的20%以內,學生貸款金額每人每學年最高為6000元;凡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均可申請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金額每人每學年最高為6000元。
第二十三條學校設立了校內綜合獎學金、礪志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單項優(yōu)秀獎學金,并且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有減免學費、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資助措施,同時學校還執(zhí)行“綠色通道”制度。
第二十四條企業(yè)在學校設立了多項社會獎學金、助學金,其中包括紡織之光獎學金、桑麻獎學金、山東如意獎學金、香港達利獎學金、精進助學金等共計20余項。
第二十五條有關獎學金、貸學金及資助困難學生的具體情況詳見西安工程大學學生處網站(http://xsb.xpu.edu.cn/)。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進行電子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qū)分情況,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七條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西安工程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9號郵編710048
咨詢電話:(029)82330087
西安工程大學校園網:http://www.xpu.edu.cn
西安工程大學招生網:http://zsb.xpu.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西安工程大學招生就業(yè)工作處負責解釋。
附件:
西安工程大學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
根據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發(fā)布的教學[2003]3號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結合學校專業(yè)設置和培養(yǎng)要求,為便于廣大考生填報專業(yè)志愿,經西安工程大學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特制定本標準: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yī)院�?茩z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tǒng)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tǒng)疾�。粐乐鼐癫∥粗斡�、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予錄取。
(1)原發(fā)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wěn)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fā),經二級以上醫(y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有關專業(yè)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yè):化學類(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等專業(yè))、輕化工程、染整技術、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生物工程、環(huán)境工程等專業(yè)。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yè):化學類(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等專業(yè))、輕化工程、染整技術、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生物工程、環(huán)境工程、工業(yè)設計(藝術類)、美術學、藝術設計、攝影、動畫、服裝設計、裝潢藝術設計、應用物理學等專業(yè)。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yè):化學類(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等專業(yè))、經濟學類(國際經濟與貿易等專業(yè))、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工業(yè)工程等專業(yè))、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國際商務、商務管理等專業(yè))、公共管理類(行政管理等專業(yè))、輕化工程、染整技術、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生物工程、環(huán)境工程、工業(yè)設計(藝術類)、美術學、藝術設計、攝影、動畫、服裝設計、裝潢藝術設計、應用物理學等專業(yè)。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等專業(yè)。
三、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就讀的專業(yè)
1.主要臟器:肺、肝、腎、脾、胃腸等動過較大手術,功能恢復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慢性支氣管炎、風濕性關節(jié)炎等病史,甲狀腺機能亢進已治愈一年的,本科不宜就讀:環(huán)境科學類(環(huán)境科學等專業(yè))、表演專業(yè)。
2.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y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本科不宜就讀:環(huán)境科學類(環(huán)境科學等專業(yè))、表演專業(yè)。
3.肢體殘疾(不繼續(xù)惡化),本科不宜就讀:環(huán)境科學類(環(huán)境科學等專業(yè))、表演專業(yè)。
4.屈光不正(近視眼或遠視眼,下同)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的,本科不宜就讀:測控技術與儀器、服裝設計與工程等專業(yè);�?撇灰司妥x:與以上相同或相近專業(yè)。
5.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的,本科不宜就讀:土建類(建筑環(huán)境與設備工程、給水排水工程等專業(yè))、材料類(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等專業(yè))、環(huán)境與安全類(環(huán)境工程等專業(yè))、環(huán)境科學類(環(huán)境科學等專業(yè))、電子信息科學類(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和微電子學)、生物工程等專業(yè);�?撇灰司妥x:建筑工程技術專業(yè)。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的,本科不宜就讀:工學(紡織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輕化工程、包裝工程、非織造材料與工程、機械工程及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業(yè)設計、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生物工程、建筑環(huán)境與設備工程、環(huán)境工程、給水排水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等專業(yè))、法學、應用物理學、應用化學、環(huán)境科學等專業(yè);專科不宜就讀:現代紡織技術、染整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建筑工程技術等專業(yè)。
7.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本科不宜就讀:法學、英語、錄音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等專業(yè)。
8.嗅覺遲鈍、口吃、步態(tài)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本科不宜就讀:教育學類(教育技術學等專業(yè))、法學、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等專業(yè)。
四、其他
1.報考不宜就讀專業(yè),建議考生慎重考慮,以免影響本人將來的學習、就業(yè)和工作。
2.學校新增專業(yè)對考生體檢標準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3.本標準由西安工程大學招生就業(yè)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