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學2013年招收保送生實施辦法
2012-12-12 13:27:41江蘇大學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江蘇大學2013年繼續(xù)面向全國招收保送生。具體辦法如下:
一、招生對象
取得2013年保送資格(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名單為準)且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優(yōu)秀、綜合素質突出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外語語種為英語)。
二、招生計劃
我校2013年招收外語類保送生(教育部規(guī)定的外國語中學中具有保送資格的考生)和競賽類保送生(教育部規(guī)定的因競賽獲獎具有保送資格的考生),根據報名情況及考核結果確定在各外國語中學的外語類保送生招生計劃,競賽類保送生招生計劃單列。招收保送生的計劃數列入教育部核定的我校2013年招生計劃總數內。
三、招生專業(yè)
外語類保送生:英語和日語專業(yè)任選。
競賽類保送生:與獲獎科目相關專業(yè)任選。
四、報名程序
外語類保送生報名由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學校組織推薦,競賽類保送生由考生本人自主報名。
(一)網上報名
即日起至2012年12月30日,考生登錄“江蘇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http://zb.ujs.edu.cn),點擊“網上報名”,進入“用戶登錄”頁面,首次登錄考生需先點擊“注冊”按鈕,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注冊成功后,重新進入“用戶登錄”頁面,方可登錄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填寫、修改、打印報名表等。
(二)郵寄材料
報名材料統一以A4紙大小按以下次序裝訂,于2012年12月31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用EMS快遞寄送至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
1、報名表。打印網上提交的報名表,由中學填寫相關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照片上請加蓋騎縫章),除中學相關意見外其余內容必須通過報名系統填寫。
2、高中階段每學期學習成績及年級位次匯總表(須為原始材料復印件,并加蓋所在中學教導處公章)。
3、個人陳述。個人陳述應全面展示學生本人的學習能力、愛好特長、交流與合作能力、性格特點、未來規(guī)劃等。個人陳述要求學生本人撰寫并手抄,不超過800字。
4、第二代身份證(或戶口簿)、學生證復印件。
5、獲獎證書復印件以及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和優(yōu)勢的材料(須加蓋中學公章)。競賽類保送生必須提供證明具有保送資格的獲獎證書復印件。
特別說明:外語類保送生報名材料由中學將考生全部報名材料匯總后,統一出具成績冊,連同中學推薦我校保送生名單匯總表一并寄往我校,否則視為無效材料。所有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五、選拔程序
(一)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的保送生條件和保送生報名材料,我校對考生進行材料審查(報名材料不全者視為審查不合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我校組織的考核。合格名單將在江蘇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
(二)準考證打印
資格審核合格考生需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按照通知要求進行繳費,報名考核費用60元/人。繳費成功后考生自行在報名系統中打印準考證并粘貼照片,加蓋所在中學騎縫章。
(三)考核
1、考核內容
(1)外語類保送生:文化考試和面試。
(2)競賽類保送生:面試(免文化考試)。
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面試內容包括語言表達、綜合素質、特長、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能力等。
2、報到要求
考生于2013年1月18日到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報到。
3、考試時間:2013年1月19日(具體安排見考核通知)。
(四)確定擬錄取名單
1、外語類保送生。按綜合成績(文化考試成績+面試成績+加分)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其中,加分的條件為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中獲國家級一等獎者加20分,獲國家級二等獎者加10分,獲國家級三等獎或省賽區(qū)一等獎者加5分(同類型加分不累計,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加分分數)。學科競賽包括:語文(含作文)、數學、外語(含口語、能力)、信息學、物理、生物、化學等。
2、競賽類保送生。按面試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
(五)公示
保送生擬錄取名單在江蘇大學招生信息網上公示,同時通知學生所在中學,在中學校內進行公示,并報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備案與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我校2013年保送生。
(六)錄取
被我校認定的保送生須于2012年4月1日前,將填寫好的所在省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印制的2012年保送生登記表和縣級及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檢表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我校在教育部公示的保送生名單中再審核擬錄取考生的保送資格(www.chsi.com.cn),審核通過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保送生錄取手續(xù),并寄發(fā)錄取通知書。在未接到我校寄發(fā)的錄取通知書之前,擬錄取考生必須做好參加高考的準備。
六、監(jiān)督
為保證選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校紀委、監(jiān)察處全程監(jiān)督。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保送生的錄取資格。監(jiān)督電話:0511-88780012。
七、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鎮(zhèn)江市學府路301號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12013
網址:http://zb.ujs.edu.cn
電話:0511-88780048、88080869
傳真:0511-88791785
八、若國家或江蘇省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九、本實施辦法由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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