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2013年保送生招生實施辦法
2012-12-14 16:07:33華南理工大學
根據(jù)教育部教學司函[2010] 94號文《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13年繼續(xù)招收保送生。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招生對象與范圍
申報我校保送生資格的學生,應符合下列條件:
1、思想品德優(yōu)秀;
2、符合《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學司函[2011] 94號)規(guī)定內的保送生條件,并經教育部網上公示具備保送生資格,詳見附文。若保送生條件改變,以教育部當年最新規(guī)定為準;
3、高中期間各學期成績和高中學業(yè)水平成績優(yōu)良;
4、身體體條件符合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5、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二、報考程序
1、申請報名:必須采取網上報名的形式,報名時間為2012年12月15日00:00~12月28日24:00。登陸“卓越大學聯(lián)盟自主選拔錄取報名系統(tǒng)”(http://211.151.240.39/excellent_student/)進行網上注冊、報名,填寫及提交報名申請表,考試地點只能填寫廣州,所有資料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tǒng)直接打印申請表。同時,下載填寫《華南理工大學2013年保送生申請表》(附件1)。交所在中學確認蓋章(包括《華南理工大學2013年保送生申請表》、《卓越大學聯(lián)盟自主選拔錄取報名申請表》)。
2、遞交申請材料:相關材料須于2013年1月3日前(以收到的郵戳為準)寄達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華南理工大學1號樓216室,510640),逾期寄達不予審核(重復提交將生成不同條形碼,請確保網上提交的電子信息與寄送到高校的文字材料內容相符)。所有申請材料需以A4紙按順序裝訂:
�。�1)《華南理工大學2013年保送生申請表》(附件1)
�。�2)《報考材料誠信申明表》(附件2)
�。�3)打印并蓋中學確認章的《卓越大學聯(lián)盟自主選拔錄取報名申請表》
(4)學生本人撰寫并手抄的《個人申請報告表》(附件3)
�。�5)中學教務部門出具的高中階段學習成績證明(加蓋中學公章)
(6)獲得保送資格的證明及相關材料(加蓋中學公章)
�。�7)其他材料(如獲獎證書復印件、推薦信等)
3、確定初選名單:我校將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初選評審,選出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我校組織保送生綜合選拔考試�?忌捎�2013年1月12日后通過“卓越大學聯(lián)盟自主選拔錄取報名系統(tǒng)”查詢初審結果。
4、繳費:通過審核的考生可于繳費期限內在該報名網站交付報名考試費,預計繳費時間:2013年1月12日~1月20日。“卓越大學聯(lián)盟”2013年自主選拔測試收費標準:人民幣200元/人。
5、打印準考證:報名網站付費成功,考生可于系統(tǒng)考場編排后,登入報名系統(tǒng)使用A4紙自行打印學科基礎測試準考證。預計打印時間:2013年2月25日~3月1日,具體打印時間以系統(tǒng)內通知為準。
6、學科基礎測試安排
<1> 測試地點:廣州(考場地址另行通知)
<2> 測試時間:2013年3月2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 測試內容:學科基礎測試及綜合面試
學科基礎測試:
學科基礎測試一:涵蓋數(shù)學與物理知識,總分200,時間3小時
學科基礎測試二:涵蓋數(shù)學與語文知識,總分200,時間3小時
考生可根據(jù)本人保送生資格、教育部對于保送生專業(yè)的相關規(guī)定及專業(yè)興趣,查閱和選擇各科目相對應我校的2013保送生招錄專業(yè)(附件4),表中未列入專業(yè)不在此次保送生招生范圍,在報名系統(tǒng)內填報相應報考科目。
綜合面試:考試當晚由我校組織面試專家組進行綜合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7、根據(jù)保送生申請者的綜合情況確定人選后,在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網上公示并通知所在中學公布,規(guī)定時間內收到考生簽署的協(xié)議書之后,上報教育部、有關�。▍^(qū)、市)考試組織機構備案辦理其他手續(xù)。協(xié)議一經簽訂,原則上不予更改。
8、未能取得我校保送生資格的考生,如達到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要求者,可獲得我校自主選拔合格資格(具體請參閱《華南理工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實施辦法》)。
三、保送生獎勵辦法
以保送生資格被我校錄取的學生可獲得優(yōu)秀保送生獎學金。其標準為:
1、高中階段獲全國中學生(數(shù)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生物學)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競賽一、二、三等獎,并以保送生資格錄取的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獎學金分別為30000、20000、12000元/人。
2、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shù)學、物理、化學、信息學)學科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省級賽區(qū)一等獎,并以保送生資格錄取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獎學金10000元/人。
注:獲優(yōu)秀保送生獎學金資格的學生在入校一年后確認是否頒發(fā)獎學金,若第一學年綜合測評成績未達本專業(yè)前20%,將取消該獎學金。
四、錄取原則
1、根據(jù)教育部的規(guī)定,來自外國語類中學的保送生只能選擇我校語言類專業(yè)。
2、獲得我校保送資格的學生將根據(jù)充分發(fā)揮其才能并兼顧其選考科目對應的專業(yè)及所填報志愿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yè),但各專業(yè)錄取保送生、自主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的總數(shù)原則上不超過該專業(yè)招生人數(shù)的10%。其中建筑學、城鄉(xiāng)規(guī)劃、風景園林等專業(yè)需加試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將根據(jù)其學業(yè)測試、綜合面試成績及所報專業(yè)志愿酌情調整專業(yè)。
3、上述辦法將以教育部當年最新文件規(guī)定以內的精神為準。
五、聯(lián)系方式
有關網上報名、繳費、打印準考證等相關問題,請致電“呼叫中心”。
電話:010-62799922
傳真:010- 82520230
有關華南理工大學招生政策等相關問題,請咨詢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工作時間:08:00 - 12:00、14:00 - 20:00。
電話:020-87110737
傳真:020-87111502
Email:[email protected]
地址:廣州天河五山華南理工大學一號樓1216招生工作辦公室
郵編:510640
六、監(jiān)督機制
1、申請者、推薦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本著誠信的原則如實申報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保送生認定資格,并取消該中學推薦資格,并向有關教育主管部門、高校通報。
2、考生所在中學應將我校優(yōu)錄資格條件及推薦人選予以公示,接受考生和社會監(jiān)督。
信訪電話:020-22236938
七、本實施辦法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領導小組委托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對該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疑問者應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再受理。
附件1:《華南理工大學2013年保送生申請表》
附件2:《保送生報考材料誠信申明表》
附件3:《保送生個人申請報告》
附件4:《保送生招錄專業(yè)科目對照表》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