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音樂學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3-05-17 17:35:37沈陽音樂學院
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學校全稱:沈陽音樂學院
招收專業(yè)、辦學地點及校址:
校本部招收: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yè),具體地址:沈陽市和平區(qū)三好街61號;舞蹈學院招收: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專業(yè),具體地址:沈陽市東陵區(qū)鳳凰大街9號;藝術學院招收: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表演、戲劇影視文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美術設計、錄音藝術專業(yè),具體地址:沈陽市渾南新區(qū)文匯街18號;大連分院招收:音樂表演、音樂學、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專業(yè),具體地址:大連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金石路33號。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辦學層次:本科。
學習年限:學制為五年制專業(yè),學習年限七年;學制為四年制專業(yè),學習年限為六年。
辦學形式:全日制。
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48.5427萬平方米,教學行政用房面積22.5117萬平方米,專任教師1026人,其中副高級職稱以上280人,教學儀器設備值5505.44萬元,圖書60.8萬冊。
二、計劃特別說明
經(jīng)批準有語種限制的專業(yè)及允許招生的語種:外語日常教學為英語(其它語種考生慎報)。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專業(yè)及限制比例:無。
三、專業(yè)設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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