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考舞弊案多人被處理
2014-07-31 10:35:49南方都市報
日前,河南省開封杞縣、通許縣高考替考舞弊事件引發(fā)廣泛關注。教育部昨日發(fā)布通報,對涉案違規(guī)違紀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和失職、瀆職考試工作人員已作出黨紀政紀處分;對已查實的被替考考生已給予取消各科次考試成績、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的處理。
經查,該事件是一起中介人員在武漢部分高校招募替考“槍手”,在杞縣、通許縣聯(lián)系被替考考生家長并收取費用,與個別考務工作人員串通進行替考作弊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中介人員王某某、張某某已被抓獲。根據通報,河南有關部門對充當牽線人的5名教職工給予 開除公職處分;對主動交代配合的8名教師給予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對未盡到職責造成完成替考的45名監(jiān)考老師給予記過處分;對被替考考生家長中5名分別在兩縣相關單位任領導職務的,給予撤銷職務處分;對5名一般公職人員給予行政降級處分。
此外,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杞縣教體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等7人給予撤職處分;對杞縣高招辦主任和通許縣高招辦主任、通許縣城關鎮(zhèn)下洼學校校長 給予撤職、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杞縣、通許縣教體局局長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杞縣、通許縣分管縣領導和開封市招辦主任等3名處級干部給予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處分,開封市招辦主任被免職。
同時,河南省招辦對經公安機關確認的替考“槍手”已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的處理;其中屬于在校大學生的,已分別由武漢大學等校給予開除學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