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音樂學院2015年本科招生簡章(2)
2015-01-27 16:37:00中國藝考網
二、報考條件
�。ㄒ唬┓舷铝袟l件者方可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標準;
4、所在省(市)已組織音樂類專業(yè)統考的須統考合格(未涉及我院招生專業(yè)的除外)。
�。ǘ┫铝腥藛T不能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yè)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guī)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yè)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報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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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考生一律網上報名并交納報考費,報名交費成功后,自行打印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網上報名地址:http://zhaosheng.ccmusic.edu.cn
2、網上報名過程中,考生須仔細閱讀系統內各提示信息,認真填寫、慎重執(zhí)行“提交、確認”等操作;
3、考生必須按網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因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影響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ǘ﹫竺麜r間:
2015年1月26日—2月15日,逾期不得補報
�。ㄈ┛忌W上報名時應網上提交以下材料(費用):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電子版,規(guī)格要求見系統內提示);
2、本人二代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在一張圖片上);
3、凡實行藝術專業(yè)統考省(市、自治區(qū))的考生,必須上傳本�。ㄊ�、自治區(qū))藝術專業(yè)統考合格證或報考證(電子版);
4、報名費和專業(yè)一試費,共計100元�?忌捎诳荚嚞F場憑準考證領取發(fā)票。
�。ㄋ模┮韵赂鲗I(yè)考生考試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報考合唱指揮專業(yè)方向的考生,須交自選考試合唱曲樂譜1份;報考樂隊指揮專業(yè)方向的考生,須交自選考試曲目總譜復印件1份。參加過合唱隊或樂隊的考生可提交相關證明。
2、報考作曲系進入二試的考生,須在交納二、三試費同時提交本人多聲部聲樂和器樂作品2—3件。
3、報考音樂教育系進入二試的考生,須在交納二、三試費同時提交有關音樂的文章(散文、詩歌除外)1篇,字數要求1000-1500字。
注:
1、考生所交作品、文章等材料和報名考試費,不論參加考試與否,一律不退。
2、考生如進入二、三試,還需交納二、三試費用各80元,共計160元。
四、專業(yè)考試時間
2月28日——3月12日
五、專業(yè)考試要求及內容(見附錄二)
六、文化課考試要求
我院文理兼收,專業(yè)考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填報我院相應專業(yè)方向志愿。我院于4月中旬將專業(yè)考試合格證寄出�?忌鷳趹艨谒诘匕串數匾�(guī)定時間參加高考文化課考試報名,并按當地規(guī)定科目參加統一考試。
七、錄取原則
�。ㄒ唬┪幕n分數線:
參照北京市當年藝術類錄取分數線和教育部等有關政策確定我院各專業(yè)方向錄取分數線。
�。ǘ└鶕䦂罂嘉以旱膶I(yè)考試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課成績和政審、體檢結果,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院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按專業(yè)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八、學費、助學貸款、獎學金及就業(yè)
�。ㄒ唬⿲W費標準:音樂學、音樂科技、音樂教育、藝術管理、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每學年8000元,演唱、中國樂器演奏、鋼琴、電子管風琴、管弦樂器演奏、指揮每學年10000元。根據學院規(guī)定和安排,入住1號學生公寓的學生住宿費每學年750元,入住2號學生公寓的學生住宿費每學年900元(如遇調整,按2015年相關文件批復標準執(zhí)行)。北京生源一律走讀。
(二)獎學金及困難學生助學措施:學院將根據國家的有關資助政策實行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助學金、勤工儉學等方式解決困難學生學習困難。按照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規(guī)定,每年最高額度不超過6000元。學生原則上在生源地貸款。
�。ㄈ⿲W生畢業(yè)后,根據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就業(yè)。
九、港、澳、臺地區(qū)及華僑青年報考辦法
考生可到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廈門市招生考試辦公室、暨南大學華文學院、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政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新蒲崗辦事處等地咨詢報名,并按規(guī)定參加文化課考試。專業(yè)考試的報名辦法請?zhí)崆白稍兾以赫修k,考試時間、考試科目與大陸考生要求相同。港澳臺地區(qū)及華僑學生學費、住宿費標準等同大陸學生。港澳臺僑學生可提出書面申請入住來華留學生公寓,我院視房源情況安排住宿。
考生文化課考試可到以下地點報名:
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志新東路9號,郵編:100083,電話:010-82837212)
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地址:上海市欽州南路500號,郵編:200235,電話:021-64946010)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地址:福州市北環(huán)中路59號,郵編:350003,電話:0591-87819345)
廈門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地址:廈門市火炬二路269號,郵編:361006,電話:0592-5703107)
暨南大學華文學院(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廣園東瘦狗嶺路377號,郵編:510610,電話:020-87205925)
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政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地址:澳門荷蘭園大馬路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電話:00853-28563033)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新蒲崗辦事處(地址:香港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電話:00852-36288787)
十、其他事項
�。ㄒ唬┞晿犯鑴∠敌律雽W后進行聲帶檢查。
�。ǘ┬律雽W后三個月內,我院將進行政治、專業(yè)、體檢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營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學籍,退回原地區(qū)。
�。ㄈ⿲W生入學后使用的樂器(除鋼琴、大件打擊樂器外)由學生自備,確有困難者可向學校租賃。
�。ㄋ模┛忌荚嚻陂g食宿、旅費自理。
附錄一:《2015年本科招生考生須知》
附錄二:專業(yè)考試要求及內容
附錄三:《中國音樂學院2015年本科招生考試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附錄四:《中國音樂學院2015年本科招生考試樂理考試大綱》
附錄五:《中國音樂學院2015年本科招生考試指揮系雙鋼琴曲庫目錄》
附錄一
2015年本科招生考生須知
1、報考我院的考生,必須提前了解當地高招部門對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yè)招生考試工作的具體要求,以免影響考試。
2、考生報考我院只能填報一個專業(yè)方向,確認后不得更改。
3、所有考生一律網上報名并交費,具體流程和要求見本科招生網站公告。
4、專業(yè)考試期間,我院招辦將于學院內及本科招生網站公布各專業(yè)考生考試名單、考試順序和各科目考試日程,請考生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查看招辦通知。如有變化,以招辦公告為準,請考生密切注意招辦公告。
5、演唱、中國樂器演奏、鋼琴、電子管風琴、管弦樂器演奏、音樂教育等專業(yè)方向的音樂技能考試,按抽簽號次序進行,考生必須提前候場,過號取消考試資格。
6、聲歌系民族、美聲考場原則上由考生自帶鋼琴伴奏。一試時,考場備有鋼琴伴奏人員(考生須自帶五線譜歌譜);二試交費時,考生可向我院鋼琴系伴奏教研室提出伴奏需求,由鋼琴系伴奏教研室協助安排(考場不再備有鋼琴伴奏人員)。
7、音樂教育專業(yè)方向考場備有鋼琴伴奏人員(考生自帶五線譜歌譜,也可自帶鋼琴伴奏)。藝術管理專業(yè)方向考場備有鋼琴伴奏人員(考生自帶五線譜歌譜,也可自帶鋼琴伴奏,或自備伴奏帶)。
8、中國樂器演奏、管弦樂器演奏專業(yè)方向我院不設考場伴奏人員,二試時考生可自帶伴奏。
9、合唱指揮、樂隊指揮專業(yè)方向原則上由考生自帶鋼琴伴奏(不可用伴奏帶)。一試時,考場備有鋼琴伴奏人員(報考合唱指揮專業(yè)方向的考生,須自備藝術歌曲鋼琴伴奏譜一份,以及自選考試合唱樂譜一式兩份;報考樂隊指揮專業(yè)方向的考生,須自備藝術歌曲或器樂作品鋼琴伴奏譜一份,如指揮系曲目庫沒有考生所指揮曲目的雙鋼琴伴奏譜(參見曲庫目錄),考生還須自備鋼琴伴奏譜一式兩份(不能為手抄譜))。
10、考生因鋼琴伴奏原因不能按抽簽號次序考試者,將取消考試資格。
11、電子管風琴考場備有電子管風琴,型號為YAMAHA01C。考生亦可自帶。
12、進入專業(yè)二、三試的考生,均須在公布名單后交專業(yè)考試費160元(演唱專業(yè)二、三試分別收取,各80元),由招辦在準考證上加蓋印章后方可參加專業(yè)二試或三試。
13、考生考完所有規(guī)定專業(yè)考試科目后,即可離校。我院將于4月中旬寄發(fā)專業(yè)考試合格證,考生可在我院本科招生網站查詢專業(yè)考試成績。專業(yè)考試合格者按規(guī)定填報志愿,我院的“院校代碼”及“專業(yè)代碼”請咨詢當地高招辦。我院2015年錄取文化課分數線于7月20日以后在中國音樂學院本科招生網站上公布。8月上旬用特快專遞寄發(fā)錄取通知書(含《新生入學須知》、銀行卡、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等),考生也可在我院本科招生網站上查詢錄取結果。
14、考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后,請了解本�。ㄊ校┛忌鷻n案(含高考文字檔案、中學學籍檔案、在職人員人事檔案等)遞送辦法。凡規(guī)定由本人自帶的,請考生憑錄取通知書自行聯系本人檔案所在部門領取檔案,新生入學報到時交學生處。
附錄二
專業(yè)考試要求及內容
音樂學
專業(yè)要求:
考生應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視唱練耳技能;能演奏鋼琴或其它一種中外樂器;掌握中國民族音樂和中外音樂史的基本知識,具備較好的文字寫作能力。
參考書目:
1、《中國傳統音樂基礎》,姚藝君、李月紅、桑海波、陳爽、趙曉楠編著,人民音樂出版社,2013年版
2、《中國傳統音樂基礎知識100問》,姚藝君、李月紅、桑海波、陳爽、趙曉楠編著,人民音樂出版社,2011年版
3、《中國音樂詞典》及其《續(xù)編》,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編,人民音樂出版社
4、《中國古代音樂史簡編》,夏野著,上海音樂出版社,1989年版
5、《中國近現代音樂史(第3次修訂版)》,汪毓和著,人民音樂出版社,2009年版
6、《西方音樂史教程》,李秀軍著,上海音樂出版社,2013年版
音樂科技
專業(yè)要求:
考生應兼?zhèn)湟魳放c科技素養(yǎng),動手能力較強,具有創(chuàng)新意識。報考音樂聲學/樂器學/錄音與擴聲專業(yè)方向:考生應掌握樂器與音樂聲學一般性常識;具備命題寫作能力;對音樂音響具備較敏銳感受能力;至少能演奏一種樂器并達到中等水平;能較為熟練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視唱練耳技能。報考電子音樂制作專業(yè)方向:考生應掌握樂器與音樂聲學一般性常識;具備一定歌曲或器樂曲創(chuàng)作能力;對音樂音響具備較敏銳感受能力;至少能演奏一種樂器;能較為熟練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視唱練耳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