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科技大學信息技術學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5-05-27 15:08:30遼寧科技大學信息術學院
遼寧科技大學信息技術學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學院自然情況說明
學院全稱:遼寧科技大學信息技術學院
學院部委碼:13582
學院地址:遼寧省鞍山市千山中路200號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辦學層次:本科
學習年限:學制為四年專業(yè),學習年限為4-8年。
辦學形式:全日制
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13.4萬平方米,教學行政用房面積4.2萬平方米,專任教師202人,其中副高級職稱以上61人,教學儀器設備值1410.39萬元。
二、計劃特別說明
1.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yè)只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yè)學生入學后所學外語語種均為英語。
2.男女比例:不限制男女生錄取比例。
三、專業(yè)設置說明
專業(y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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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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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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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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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學位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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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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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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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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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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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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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1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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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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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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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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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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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1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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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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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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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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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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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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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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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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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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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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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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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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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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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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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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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09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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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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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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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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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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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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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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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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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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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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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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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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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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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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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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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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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濟與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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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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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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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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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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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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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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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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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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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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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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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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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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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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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畢業(yè)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符合畢業(yè)條件者,頒發(fā)遼寧科技大學信息技術學院本科畢業(yè)證書,并加蓋遼寧科技大學信息技術學院印章。遼寧科技大學信息技術學院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申請取得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對符合條件的學生頒發(fā)遼寧科技大學信息技術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退費等說明
1.學費收取標準按照遼寧省物價部門批準和辦學收費許可標準向學生收費。
2.學費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yè),學院按照有關文件標準執(zhí)行退費。
六、錄取規(guī)則
1.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2.調檔比例:120%。
3.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執(zhí)行。
4.院校志愿錄取辦法:
在同批錄取學校控制分數線之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時,只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5.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考生的處理
執(zhí)行教育部和各省招考辦有關高考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guī)定。
6.進檔考生的專業(yè)安排辦法
�。�1)英語專業(yè)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于80分。
(2)進檔考生專業(yè)安排實行分數優(yōu)先原則(在內蒙古自治區(qū)實行志愿清原則)。各專業(yè)錄取要適當參考單科分數,在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yōu)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7.藝術類專業(yè)招生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錄取辦法
(1)具體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遼寧省招考辦安排執(zhí)行。
�。�2)錄取辦法:藝術設計專業(yè),考生須參加遼寧省統(tǒng)一組織的專業(yè)課(美術)考試并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原則上按專業(yè)成績占60%和高考成績占40%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七、其他
新生入學后,我院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視具體情況,根據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八.聯(lián)系查詢方式
咨詢電話:0412-6520668、6520848
傳真:0412—6520321
通信地址:遼寧省鞍山市千山中路200號
遼寧科技大學信息技術學院招生就業(yè)處
郵政編碼:114044
網址:http://www.ustl.edu.cn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九、本章程由遼寧科技大學信息技術學院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