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單獨招生)招生簡章
2016-04-12 12:34:20廣西大學
我校是廣西辦學歷史最悠久、規(guī)模最大的綜合性大學,也是目前廣西唯一的國家“211工程”學校,是教育部和廣西共建的省部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綜合實力計劃建設高校,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6號)精神,2016年我校繼續(xù)開展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理工類學生(北京、上海、西藏地區(qū)除外)。
一、報名條件
理想信念堅定,思想進步,品德優(yōu)良,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高中畢業(yè)生,且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二、招生計劃與專業(yè)
1.招生計劃
2016年我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項計劃為140人。
2.招生專業(yè)
理工類:電子科學與技術、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自動化、環(huán)境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三、報名辦法
符合條件的考生應于4月12日至4月25日登陸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簡稱報名系統),考生嚴格按照報名系統提示,完整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相關申請材料的電子掃描件:
1.網上報名成功后自動生成帶條形碼的《廣西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經中學核實信息(申請表每頁須考生簽字且中學負責人簽字蓋學校公章),將申請表的掃描件按頁碼順序上傳至報名系統。
2.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居民戶口簿掃描件(戶籍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
3.學籍證明,由考生所在中學開具并加蓋公章,應體現考生具有本校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將上述材料掃描或拍照上傳至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無需郵寄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詳實、準確、清晰。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四、資格認定
合格名單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于2016年5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無異議者報教育部備案公示,確定為我校最終認定考生名單,請考生自行登錄查詢合格名單。
五、錄取辦法
1.經我校認定為“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資格的考生,須參加2016年全國普通高考,填報志愿時,須在高考志愿的相關批次報考我校。
2.高考總分(含照顧分)原則上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第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
3.考生在相關批次出檔后,我校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yè)志愿和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依據高考總分(含照顧分),實行“分數優(yōu)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六、監(jiān)督機制
1.我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錄取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全程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和投訴。(監(jiān)督電話:0771-3237062)。
2.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入選專業(yè)、錄取名單以及相關信息等均報請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批,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gxu.edu.cn/)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
3.中學及學生應對其提供的材料負責。申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有關中學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按照一定程序進行審核。申請人如存在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未入學者,取消其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資格及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和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七、聯系方式
地址: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00號廣西大學君武館108室
郵編:530004
電話:0771-3232999傳真:0771-3234955
E-mail:[email protected]
八、其它
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準。
九、本簡章由廣西大學招生就業(yè)指導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