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2017-04-19 11:45:15江南大學
江南大學坐落于太湖之濱的江南名城——江蘇省無錫市,是教育部直屬、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學校占地3250畝,風景秀麗、寧靜和諧、曲水流觴、設施先進,曾獲教育部校園規(guī)劃一等獎,被評為全國高校校園環(huán)境滿意度50強。智能與人文情懷的美麗校園為青年學子的學習生活提供了優(yōu)越的環(huán)境,是造就人才的理想之地。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政府工作報告》有關部署,落實《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nóng)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2號)文件精神,暢通農(nóng)村和貧困地區(qū)學子縱向流動渠道,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促進教育均衡發(fā)展,學校2017年將繼續(xù)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一、招生計劃和專業(yè)
我校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不少于101人。具體招生專業(yè)(類)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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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類)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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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中所含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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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考生
高考選考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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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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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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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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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生物技術
釀酒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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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物理、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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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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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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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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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物理、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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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化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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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化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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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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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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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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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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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會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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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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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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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工程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機械電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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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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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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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育(師范)
教育技術學(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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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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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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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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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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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
社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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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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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字媒體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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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技術、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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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將根據(jù)各省(區(qū)、市)入選資格考生人數(shù),確定具體的分科類、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并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wǎng)公布。
二、報考條件
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nóng)村學生,具體實施區(qū)域由有關省(區(qū)、市)確定。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一)符合2017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nóng)村,本人具有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三、報名時間
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報名時間為4月18日至30日
四、報名流程
考生須在4月18日-30日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以下簡稱“報名系統(tǒng)”,網(wǎng)址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統(tǒng)提示、要求完成網(wǎng)上報名�?忌氉⒁鈱I(yè)類中所含專業(yè),浙江省考生還需特別注意選考科目要求。
(一)個人陳述包括自身成長經(jīng)歷及體會,個人成長取得的成績成果等內(nèi)容,從高中階段寫起,字數(shù)800字左右。
(二)考生提供的附加材料包括:1、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證明材料:選取最具代表性的證明材料,不超過3張。2、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上述材料均須由中學審核并加蓋公章。
(三)考生信息填寫完整后,下載打印報名申請表,并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學在申請表相應位置簽字、簽署意見和蓋章。
(四)申請表及所有材料均須上傳“報名系統(tǒng)”,無需郵寄任何紙質(zhì)材料。特別注意,上傳“報名系統(tǒng)”的紙質(zhì)申請表的版本號須與“報名系統(tǒng)”顯示的版本號一致。
特別說明:考生的所有報名材料均須真實、完整、清晰可辨。如在“報名系統(tǒng)”上傳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將不予審核。材料中若存在虛假內(nèi)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chǎn)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報考及后續(xù)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jīng)獲得高校專項計劃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入學的,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
五、選拔程序
(一)審核確定入選資格名單
有關省(區(qū)、市)負責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初審。在有關省份完成考生資格初審的基礎上,學校組織專家對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
(二)名單公示
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將于5月30日前在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公示,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
六、錄取原則
獲得入選資格考生,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并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tǒng)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愿。
獲得入選資格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qū)、市)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浙江省考生須達到該省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并符合該專業(yè)(類)選考科目要求),報考江南大學且符合相關錄取條件,經(jīng)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同意,學校根據(jù)所在省(區(qū)、市)安排的招生計劃擇優(yōu)錄取,并按照“分數(shù)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分配專業(yè)。
特別說明:
1、對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區(qū)),“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執(zhí)行。
2、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以上(含BB)。
七、信息公開與監(jiān)督保障
(一)信息公開
學校對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開,即在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考生方可獲得相應資格。
1、學校公示時間
(1)入選資格考生名單:5月30日前
(2)錄取名單:7月20日前
2、學校公示網(wǎng)址: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二)監(jiān)督保障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按照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的程序進行選拔,保證此項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2、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3、學校從未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等。
4、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譽。監(jiān)督電話:0510-85913557。
八、聯(lián)系方式
招生網(wǎng)址: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咨詢電話:0510-85915666 傳真號碼:0510-8591357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江蘇省無錫市蠡湖大道1800號江南大學招生就業(yè)處 郵編:214122
九、其他
本簡章由江南大學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將按照教育部、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學校當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