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2017-04-19 15:09:33山東大學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2號)文件精神,我校2017 年繼續(xù)實施高校專項計劃,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名條件
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各有關省(區(qū)、市)確定的實施區(qū)域內思想品德優(yōu)秀、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2017 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xù)3 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 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yè)
我校2017年高校專項招生計劃為200人。招生專業(yè)如下:
文史類:中國語言文學類、歷史學類、英語、工商管理類;
理工類:物理學類、化學類、材料類、機械類、自動化、能源動力類、土木類、預防醫(yī)學(五年制)、臨床醫(yī)學(五年制)、藥學類、護理學、生物科學類(青島)、電子信息類(青島)、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青島)。
注:實行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相關專業(yè)(類)的選考科目要求。
三、報名辦法
1. 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于2017年4月25日前通過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tǒng)(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
2. 考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報名申請材料掃描并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材料包括:
(1)山東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申請表(網報成功后通過系統(tǒng)打印并由本人、中學負責人簽字確認,中學審核蓋章);
(2)高三學年期末考試成績單及排名、歷次模擬考試成績單及排名;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單及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獲獎證書或寫實性材料。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
考生申請材料復印件須經所在中學審核簽字、蓋章。所有申請材料均通過報名平臺網上提交,無須郵寄紙質材料。未按要求完成報名或報名材料不合格者,報名無效。
四、審核及錄取辦法
1. 考生戶籍、學籍資格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通過后,我校組織專家對其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將于5月31日前在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在線網站、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考生也可在報名系統(tǒng)中查詢。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參加高校專項計劃報名及錄取。
2. 我校根據各省(市、區(qū))公示合格考生人數比例,分科類、專業(yè)制定在各省份(市、區(qū))招生計劃,并在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在線網站公布。高考錄取時,我�?筛鶕魇�(市、區(qū))入選資格學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3. 錄取要求:獲得資格的考生,須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guī)定填報我校志愿,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將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按照學生高考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yōu)錄取。對于合并本科批次及高考改革試點省份,我校錄取批次控制線按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zhí)行。
4. 專業(yè)分配原則:依據我校招生章程規(guī)定,按照考生高考成績和專業(yè)志愿分配專業(yè);考生須服從專業(yè)志愿調劑。
五、其他
1. 考生須如實提供個人信息和材料,確保符合報名條件。中學須對學生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fā)現虛假材料,我校將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 我校將在考生申請、錄取和新生報到環(huán)節(jié)認真開展考生資格核查,逐人核查考生報名材料、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等信息,對于不符合實施區(qū)域、學籍、戶籍等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 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方式:E-mail:[email protected],電話:0531-88364345。
4.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
郵編:250100
電話:0531-88364787;傳真:0531-88564787
網址:http://www.bkzs.sdu.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