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5 09:12:45陽光高考
晉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晉中學院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晉中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專升本招生、對口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晉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晉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晉中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121
第六條 辦學性質(zhì):公辦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 辦學地點: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qū)文華街19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晉中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由學校相關領導、學科專家等組
成,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成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組,由分管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全校的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 錄取通知書簽發(fā)人:晉中學院院長 孫西歡。
第十三條 晉中學院招生就業(yè)管理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晉中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專升本招生、對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全程監(jiān)督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