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25 11:33:00陽光高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fā)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yǎng)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yè)條件,本科畢業(yè)生由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頒發(fā)國家規(guī)定的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本科畢業(yè)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目前,國家在高等教育本�?齐A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yè)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入學前,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的當天,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再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同時,我校從學費收入中提取5%經費用于資助家庭困難學生,為促進教育公平,學院協(xié)助學生生源地積極開展生源地助學貸款進而促進學生繼續(xù)讀書。在新生報到時設置“綠色通道”,保證所有提出申請且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能順利入學。
我校設有“建昭基金”獎
1. 全額獎學金
理科生:72000元 文科生:60000元
備注:全額獎學金相當于四年學費總和。
建昭獎:50000元 1人
2.“建昭基金獎學金”約57000元,獎勵人數19人
特等獎1名,每人獎勵7000元(總計7000元)
一等獎3名,每人獎勵5000元(總計15000元);
二等獎5名,每人獎勵3000元(總計15000元);
三等獎10名,每人獎勵2000元(總計20000元)。
3.“建昭基金助學金”若干名,共96000元
4.我院還設立校內優(yōu)秀獎學金:特等獎:1000元、一等獎:500、二等獎:300元、三等獎100元、單項獎:50元,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刻苦鉆研。學院還設立“愛心助學會”,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習生活。
第九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需申請人填寫家庭情況調查表,書面承諾家庭困難程度。家庭情況調查表將隨錄取通知書發(fā)放到學生手中。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需申請人填寫家庭情況調查表,書面承諾家庭困難程度。家庭情況調查表將隨錄取通知書發(fā)放到學生手中。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guī)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十條 其他
有關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具體內容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此《簡介》每年統(tǒng)一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印制,隨錄取通知書郵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十一條 專業(yè)培養(yǎng)對外語的要求
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專業(yè)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yè)無語種限制。
第十二條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yè)男女不限。
第十三條 身體及健康狀況的要求
執(zhí)行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制訂并下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guī)定。
第十四條 錄取規(guī)則
1.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在整個招生過程中,堅持合法性和公開性的統(tǒng)一。
2.所有專業(yè)無相關科目成績要求。
3.在第一志愿錄取不滿的情況下,擇優(yōu)接收非一志愿考生,沒有分數級差。
4.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對投檔比例有特殊規(guī)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zhí)行。
5.學院按照“分數優(yōu)先”原則進行錄取,即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忌稒n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以語文、外語、文綜、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理科類以數學、外語、理綜、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取。
6.專業(yè)錄取,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被錄取的考生均滿足第一專業(yè)志愿要求。
7.照顧加分項,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ㄊ�、區(qū))招生考試機構的規(guī)定投檔。
8.面向全國招收應屆(含往屆)高中畢業(yè)生,實行考生自由報考,錄取分數標準嚴格執(zhí)行有關省(區(qū)、市)招生委員會確定的本科錄取分數線。
第十五條 聯(lián)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csoei.com
通訊地址:長春市寬城區(qū)學理路333號
聯(lián)系電話:0431-81901666 81902999
聯(lián)系人:汪建鋒
第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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