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2013年招收保送生實施辦法
2012-12-17 11:44:07中山大學
根據(jù)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此辦法。
第一條 招收對象
綜合素質全面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
第二條 報名條件
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資格規(guī)定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具體保送生條件請參照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
第三條 報名方式
�。ㄒ唬┑卿浘C合性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聯(lián)合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http://www.ccuut.edu.cn/)(以下簡稱“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及填報專業(yè)志愿(附件)。(報名時間:2012年12月15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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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申請表》;
2、個人陳述(手寫,800字以內(nèi));
3、獲獎證書復印件及特長證明材料(請務必提供符合保送資格的相關證明);
4、體檢表復印件(由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開具,項目參照高考體檢)。
所有材料須用A4大小紙張印制并按順序裝訂,于2012年12月30日前以特快專遞寄達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大鐘樓 郵編:510275)。請務必在快遞封面上注明“保送生申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恕不退還。
第四條 選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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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學生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學生即獲得筆試和面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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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聯(lián)合考試
時間:2013年3月2日
理科生考核科目:自然科學基礎(數(shù)學、物理)
文科生、外語類考生考核科目:人文科學基礎(語文、數(shù)學)
提示:外語類保送生請在學科類別選擇文科。
地點:各省考點(考生可自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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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學生所填志愿,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外語類保送生面試內(nèi)容為本專業(yè)外語口試。
信息學競賽獲獎者還須參加上機測試(基本程序設計水平測試)。
�。ㄋ模╊A錄取名單公示
根據(jù)筆試、面試成績及專業(yè)志愿擇優(yōu)確定入選學生名單及預錄取專業(yè),并在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公示。
第五條 相關說明
(一)我校成立保送生招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保送生招生工作。
�。ǘ┲袑W及學生應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責,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相關學生的保送資格,暫停學生所在中學推薦資格三年,并通報當?shù)亟逃鞴懿块T。
�。ㄈ楸WC保送生招生的公平、公正、公開,有關選拔程序及錄取結果將向社會公布,接受監(jiān)督。
�。ㄋ模┪倚⒃诤藢逃抗久麊魏螅瑢㈩A錄取保送生名單送考生所在省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xù),于2013年5月寄發(fā)預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在高考錄取期間寄發(fā)。
(五)醫(yī)學長學制專業(yè)不招收保送生。已被我校錄取的保送生,即使參加高考報考我校,亦不再更改錄取專業(yè)。
(六)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開展保送生的招生工作,若教育部2013年的相關規(guī)定有變化,則按新的規(guī)定執(zhí)行。
附則
第六條 本實施辦法由中山大學招生委員會于2012年12月14日審查通過,適用于中山大學2013年保送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七條 本實施辦法由中山大學招生委員會委托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
第八條 中山大學監(jiān)察處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jiān)督。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0-84036491
監(jiān)督電話:020-84115582
附件:《中山大學2012年本科招生專業(yè)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