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歷史教案:《古代的經濟政策》教學設計(4)
2018-11-23 22:04:14網絡整理
六、知識拓展:
1、“本業(yè)”和“末業(yè)”
從戰(zhàn)國到秦漢,人們通常把農業(yè)和與農業(yè)相結合的家庭手工業(yè)稱為“本業(yè)”,而把工商業(yè)和服務性行業(yè)稱為“末業(yè)”。商鞅變法時下令:“戮力本業(yè),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重本抑末,也就是是重農抑商。
2、土地兼并和均田制的關系:
(1)土地兼并嚴重影響了國家的賦稅收入,引起社會動蕩不安,為限制兼并,保護自耕農經濟和增加政府收入而實行均田制。
(2)均田制一定程度上起到抑制兼并的作用。但是未觸動占田的大地主利益;而隨著經濟的發(fā)展、兼并的繼續(xù),政府掌握的土地越來越少,均田制也無法實行。
(3)總之,土地兼并是均田制實行的原因,又是均田制被破壞的原因,均田制是為解決土地兼并問題而實行的,但是又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它。
3、租佃農民與自耕農的區(qū)別:
(1)背景不同:前者是土地兼并的必然結果;后者是隨著生產工具和耕作技術的進步以及私有土地的出現(xiàn)而產生。
(2)身分、地位不同:前者是無地或少地的農民,往往靠租種地主的土地為生;后者是擁有部分土地,以家庭為單位經營農業(yè)。
(3)前途不同:前者在明清時期與地主的依附關系相對減弱,生產積極性有所提高,有了較大生產自主權,促進了農業(yè)的發(fā)展;后者由于生產規(guī)模小,生產資料有限,自耕農經濟非常脆弱,嚴重阻礙商品經濟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