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廣東高考有新舉措:音樂術科筆試改機考
2017-10-20 09:39:13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發(fā)布《廣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音樂術科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明年音樂術科將原來為筆試的《樂理》和《視唱練耳》筆試部分改為計算機考試,科目名稱為《練耳與樂理》。這是廣東考試標準化和信息化的新舉措。
根據《考試大綱》,調整后的考試科目變?yōu)橐暢毝c樂理、聲樂、器樂。其中視唱練耳與樂理分為機考與視唱兩部分。機考通過對考生練耳能力和樂理兩個部分的測試,判定其整體音樂素質。視唱采用面試方式,著重考察考生的音準、節(jié)奏、流暢性以及音樂的表現力。機考占該項總分值的80%,視唱占該項總分值的20%。
其中,器樂考生的應試樂器限定為鋼琴、小提琴、大提琴、長笛、單簧管、小號、薩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風琴、雙排鍵電子琴、二胡、高胡、古箏、琵琶、阮、竹笛、揚琴、打擊樂等18種樂器。
此外,《考試大綱》調整后考試分值分配不變,每科滿分100分,總分為300分,總分為視唱練耳與樂理得分(占30%)、聲樂得分(占35%)、器樂得分(占35%),四舍五入取整數計分。